育儿假通常按子女数量分别计算,而不是简单叠加或仅按“最小娃”计算。
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第二十五条【育儿假】
“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。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。”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【生育假】
“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”
地方性法规
综合以上分析,对于您家中有两位不满三岁小朋友的情况:
总结:育儿假是针对每个子女的福利,您家有两个未满三岁的孩子,通常可以分别享受针对每个孩子的育儿假,具体天数和规则需遵循地方规定。